“今天不揭这个丑,将来就会丢更大的丑;今天不去解决问题,最终问题就会‘围困’你。要以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始终保持高度警醒,强化问题导向,又严又实地推进整改落实到位。”
在12月1日召开的江西省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视频培训会上,省委书记鹿心社当着全省一万多名领导干部的面,严肃指出了各级各部门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角色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为全省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针对换届后各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超过半数都是新任职的状况,江西省委采取“书记教书记”的方式,对省市县乡四级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培训,点问题、教方法、明方向。这是江西从严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江西省委、省纪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遵循,以“四个意识”为标尺,以正风肃纪为重点,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省委示范带头,引领责任落实
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抓好党建是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的职责所在,党委书记抓党建是本职,抓好党建是称职,不抓党建是失职。
基于这一认识,江西省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省委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省委常委切实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接受各方面严格监督。”11月16日下午,在新一届江西省委常委会成员与新闻媒体记者见面会上,鹿心社代表新一届省委常委会作出了庄严承诺。
为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江西省委打出了一整套“组合拳”:制定实施《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下决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红包”、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微腐败”等问题开展重点治理;实现巡视巡察工作和省直派驻纪检机构两个全覆盖……
江西省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共谈话函询2684件次,组织处理1647人;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原副主任郜海镭、九江市委原常委黄斌等案件;成立16个大会监督组、3个明察暗访组,重点对换届期间请客送礼、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监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责任落实
“只有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浓厚氛围。”江西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约谈和述责是具体抓手,通过约谈,了解履责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据了解,江西建立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项约谈常态化机制。2016年,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就落实“两个责任”,专题约谈了5个设区市和3所高校的党委、纪委书记。统计数据显示,近两年,省委、省纪委共约谈设区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38人次,约谈省直单位党组书记、纪检组长62人次,反馈问题650个,并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在抓好约谈的基础上,江西省委还建立了公开述责述廉制度,连续4年分批组织11个设区市委和25个省政府组成部门党组(党委)一把手向省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结果。组织各地各部门党政正职和纪委书记在责任制考评大会上公开述责述廉。对697名新任省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和廉政教育谈话。
与此同时,为发挥考核在责任落实中的推动作用,江西省委、省政府每年都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具体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推行“两个责任”具体清单制度。引入社会评价机制,由独立第三方每年2次对全省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开展民意调查,将结果纳入责任制考核内容,形成体制内考核与体制外社会评价相结合、年终考核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纪委组织协调与牵头部门负责实施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在省委的示范带动下,全省各地各部门也采取述职述廉、签字背书、工作约谈、督导调研、检查考核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强化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上饶市发改委党组书记詹晓华因多名班子成员及管辖干部连续违反党纪政纪,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九江市质监局纪检组长童跃进因本系统多名党员干部违规送“红包”问题,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江西日前通报了6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
“一些党委主要负责人经常说抓好主体责任、当好第一责任人,但讲不出实际内容,见不到具体举措,嘴上喊得响,落实行动少。”江西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就要坚决把责任追究的板子打上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失责必受追究。江西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履责不到位的领导干部,依纪严肃问责。据统计,今年以来,江西共问责303起,涉及41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3人。仅问责条例出台以来,就问责105起。
2015年12月,江西省委、省纪委对省质监局原局长王詠、省地税局原局长王平严重违纪案进行了“一案双查”。对省质监局1名纪检组长、2名班子成员,省地税局1名纪检组长(当时已退休)、1名班子成员进行严肃问责,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内职务、调离纪检监察岗位等处理,并在全省进行了通报。
江西省纪委明确要求,在执纪审查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或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党委、纪委的有关责任。
“要着力解决问责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的问题。”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孙新阳在日前举行的市县两级纪委书记培训班上说,要进一步把问责的利剑举起来,抓住典型问题,抓住“关键少数”,对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的,坚决把该打的板子打下去,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记者 施新华 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