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曝光台
新余:对14起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进行通报
时间:2018年06月21日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情况后,新余市委市政府对涉及该市的问题高度重视,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反馈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但仍有少数单位存在担当意识不强、作风不严不实、工作履职不力的问题。近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14起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落实不力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分宜县凤阳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完善问题凤阳镇未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建设污水处理管网,污水收集量少,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凤阳镇人大主席彭跃飞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凤阳镇党委、政府被责成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分宜县洋江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完善问题。洋江镇未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建设污水处理管网,污水收集量少,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洋江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周峥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洋江镇党委、政府被责成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分宜县洞村乡污水处理站未稳定运行问题。洞村乡未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污水处理站建成运行后,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乡政府没有及时维修维护,没有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导致污水处理站未稳定运行,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洞村乡司法所所长雷鹏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洞村乡党委、政府被责成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分宜县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问题。分宜县工业园管委会未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完成城东片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建设,目前,仅完成污水管网招投标代理招标挂网和污水处理厂征地和平整,进展滞后,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工业园党工委委员肖寒受到提醒谈话处理;分宜县工业园党工委、管委会被责成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分宜县住建局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到位问题。分宜县住建局对洞村乡、凤阳镇、洋江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袁分生受到提醒谈话处理;县住建局被责成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分宜县环保局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件整改不力问题分宜县环保局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件整改不力,导致分宜高麒陶瓷公司、分宜县福达新型建材公司环保整改不到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分宜县环保监测站站长邓玉亮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分宜县环保局被责成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渝水区袁河经开区部分污水未接入污水管网问题。河经开区未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袁河经开区污水管网破损,部分污水未接入污水管网,导致城西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不足,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袁河经开区副科级干部廖梅根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渝水区纪委区监委对渝水区袁河经开区管委会进行通报批评。

  渝水区鹄山乡赣鹄实业有限公司(袁赵根养猪场)污水直排问题。鹄山乡未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对鹄山乡赣鹄实业有限公司养猪场没有及时关停和改造升级,导致污水直排,造成了不良影响。     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鹄山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志敏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渝水区纪委区监委对鹄山乡党委、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渝水区界水乡污水处理管网不够完善,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问题。界水乡未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加强管网建设,导致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处理设施有时运行不正常,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界水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廖金保受到提醒谈话处理;渝水区纪委区监委对界水乡党委、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渝水区下村镇罗剑锋养猪场污水直排问题。下村镇未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及市委市政府整改要求,对罗剑锋养猪场没有及时关停和改造升级,导致污水直排,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下村镇党委委员黄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渝水区纪委区监委对下村镇党委、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渝水区人和乡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件整改不力问题。人和乡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件整改不力,辖区内部分采矿厂以及陶瓷原料加工厂停产后设备拆除不到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和乡副乡长章志武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渝水区纪委区监委对人和乡党委、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渝水区罗坊镇江西牧星农业有限公司现代养殖小区环评报告弄虚作假问题。20178月江西牧星农业有限公司现代养殖小区通过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了环保评估批复,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罗坊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席小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渝水区纪委区监委对罗坊镇党委、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仙女湖区污水处理站未稳定运行问题仙女湖区城管执法局未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做好污水接入管网工作,导致部分单位的污水一直未接入管网进行收集,城西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不足,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区城管执法局正科级干部陈小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仙女湖区纪委对区城管执法局进行通报批评。

  仙女湖区观巢镇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问题观巢镇未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污水管网建设,导致污水处理管网不够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观巢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小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仙女湖区纪委对观巢镇党委、政府进行通报批评。(新余市纪委监委)

关于我们 | 使用帮助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中共鹰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鹰潭市监察委员会 备案许可证编号:赣ICP备05005847号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梅园新区府前路1号   联系电话:(0701)6440725 6440950
E_mail:sjwxjyjs@163.com  维护:sjwxjyjs@163.com 建议使用1280*8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