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直机关纪工委通报5起省直机关科级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江西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物化探院副院长(副科级党员,主持工作)石宇私设“小金库”、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2015年2月至2017年6月期间,石宇通过虚构搬运费、民工费、多报项目伙食费用等方式,套取大额资金私设“小金库”,用于接待费用支出及违规发放职工奖金、福利,违规用公款报销参与经营性娱乐场所活动费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石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1月,石宇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撤销物化探院副院长、主任工程师等职务。
江西省煤田地质局224地质队下属分宜大酒店副总经理付红霞(副科级)违规组织公款吃喝的问题。2017年5月9日,付红霞组织酒店各部门负责人聚餐,公款报销餐费530元。付红霞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7年8月,付红霞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免去分宜大酒店副总经理的职务。
江西省特检院九江分院总工程师王贤斌(副科级党员)变相公款旅游的问题。2014年7月,王贤斌赴青岛参加中国质量出版社组织的内控管理培训,培训期间随团到青岛、崂山、威海和蓬莱等风景点游玩,返程后按照8天的标准领取了出差补助。2015年1月,王贤斌赴湖北恩施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结束后,在恩施旅游景点游玩一天,绕道至重庆的旅游景点游玩了二天,返程后报销了全程五天的出差费用。王贤斌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7年6月,王贤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西高速集团南昌南管理中心铜鼓收费所副所长(副科级党员,主持行政工作)胡泰结组织超范围接待、公款吃喝的问题。2017年12月26日晚,胡泰结在铜鼓收费所用公款安排相关业务单位人员聚餐,共有15人参加(其中铜鼓收费所5人陪同用餐;另有2人非联勤联动单位工作人员,属超范围接待),包含酒水实际支出875元。2018年2月2日,胡泰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西高速集团南昌南管理中心铜鼓收费所党支部书记辛有志(正科级党员)参与超范围接待、公车私用的问题。2017年12月26日晚,辛有志参加由铜鼓收费所副所长胡泰结组织的超范围接待用餐,不但未制止并参与其中;饭后参与由胡泰结在铜鼓县城安排的私人活动,活动结束后安排铜鼓所公务车接其返回铜鼓西站。2018年2月2日,辛有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省直机关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