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南昌市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进贤县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兼中队长陶明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8年2月15日、2月16日,陶明连续两天违规使用公车携家人探亲拜节。2018年3月,进贤县纪委给予陶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的费用由其个人支付。
南昌市文化实业发展总公司党支部书记邹宝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3年初,邹宝全虚开食品发票套取1.8万元用于违规接待。2018年4月,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给予邹宝全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
红谷滩新区九龙湖管理处执法中队中队长舒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和收受礼品问题。经查,2016年12月3日,舒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邹某安排的KTV唱歌娱乐活动。2017年春节,舒建收受邹某两条软中华香烟。2018年4月,红谷滩新区纪工委给予舒建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南昌市纪委监委)